2020年5月,杭州中院發布司法保障數字經濟十大典型案例。申浩杭州辦公室李慶華律師、夏?律師代理“王某某訴杭州星柚服飾有限公司合同糾紛案”成功入選司法保障數字經濟十大典型案例。
【入選案例√關鍵詞】 主播、網紅帶貨、保底收益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某是抖音擁有730萬粉絲的網紅,被告杭州某某服飾有限公司與王某某簽訂《互聯網商務合作合同》,約定由∞王某某在抖音宣傳產品,每月按淘寶銷售額20%分配利潤,保底年收入500萬元,前6個月內月保底為20萬元,如違約按未付金額30%支付違約金。2019年5月起,王某某在抖音開展產品宣傳。2019年6月,雙方因合同履行問題發生爭議,且項目運營後一直處於虧損。最終,雙方未能就合同是否繼續履行協商一致,王某某訴至這法院,要求解除合作合同、被告按保底年收入500萬元標準支付保底收益125萬元及違約金37.5萬元。
被告在〗項目運營一個多月後發現原告的粉絲活躍度很低,而原告仍在利用相關自媒體平臺賬號為其它品牌發布廣告推廣信息,導致項目一直處於但是我還是受了傷虧損。被告與原告就提早解除合同進行溝通,原告要求按照保底年收益500萬元進行分配收益,並支付違約金。 代理律師接手案件後,先分析被告與原告簽訂的協議,認為雙方目前屬於合作初期,僅能適用月保底25萬元約定;同時,建議立即中止推廣,並固求金牌定相關自媒體平臺賬號上原告的其它品牌推廣視頻。分析原告在協商無果的情況下會以保底500萬元收益進←行訴訟。為及時止損,提前解除協議,建議被告做好上→述準備工作。 訴訟過程中,代理律師圍繞如何適用保底收益一道人影突然出現在坑洞面前,及確認協不但破壞了規矩議違約方兩個角度論述分析案情,最終幫助被告提前解除協議,並將損失降到最低。 【裁判結果】 庭審中, 王某某提供證據證明其依約完成宣傳。被告舉證證明王某某帶貨能力未達預期,導致淘寶店鋪無利潤產生。因雙方約定有保底收益,法院認為被告未獲預期收益不構成拒付保底收益的理由。最終,法院按照每月20萬】元標準計算了保底收益,並作出判決:解除雙方⊙間《互聯網商務合作合同》,服飾公司支付王某某保底收益40萬元及違約金12萬元,駁回王某某的其余訴訟請求。 【典型意義】 網紅主播憑借在網絡直播平臺擁有廣泛的這是龍粉絲基礎,創造了強大帶貨能力,形成“網紅帶貨”這一新興數字經濟模式,相關糾紛亦不斷增長。 本案是網紅主播和商家之間的典型糾紛,導致糾紛產生的根源是商家盲目迷信網紅的粉絲數目將產生強大的帶貨能力,進而約定了“苛刻”的利潤分配方式和保底收益,以致商家無▂利可圖。 本案審理過程中,代理人認為需要慎重適用合同中的保底條款,合理評定各方法律責任,進而使商水元波沉聲說道家避免因一次“不慎”的新興商業合作而背負過大的經濟壓力。 本案起到鼓勵和引導商家強化數字經濟法律意♀識,通過研判網紅真實帶貨能力、明確具體宣傳內容、設置“保底銷售︼額”等方式與網紅聲音緩緩響起開展合作,重視合作過程中的電子數據證據收集,更好地實現產業數字化。